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学习感悟
发布日期:2019-03-27 查看次数:1551次

        作为一个财务工作者,最近的朋友圈已经被各种降税减负的相关政策给刷屏了,于是我们财务部工作人员参加了由税务局组织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培训,在这次培训中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国家对于中小企业的大力支持,根据这次培训,我学习到以下几点: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由月销售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以1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举个例子 :

       情况1: 某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5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如果按月纳税,则只有1月的5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按季纳税,由于该季度销售额为28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因此,28万元全部能享受免税。在这种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更愿意实行按季纳税。

      情况2: 某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8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如果按月纳税,1月份的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按季纳税,由于该季度销售额31万元已超过免税标准,因此,31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在这种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更愿意实行按月纳税。

       基于以上情况,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税务总局明确规定,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同时也明确了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众所周知,对于一般企业而言,所得税的税率25%是相当高的,所以,对于那些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可根据这些政策计算出自己更适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企业,税务局规定对于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一般纳税人,都可在2019年内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

       综上所述,财务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学习,要根据最新的政策合理运用到企业中,为企业的节税减负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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